目录
- 货代业务系统——多运输方式详细功能规格版
- 1. 客户开发到签约
- 1.2 需求与准入条件
- 1.3 方案报价与客户确认
- 1.4 合作确认与正式启用
- 2. 供应商寻源到合作
- 2.2 评估准入与合作确认
- 2.3 启用与持续评价
- 3. 产品与价格管理
- 3.1 产品设计与资源成本
- 3.2 定价发布与生命周期
- 3.3 标准与非标询报价支持
- 4. 订单到交付
- 4.1 订单承接与履约准备
- 4.2 国内实物作业分支
- 4.3 单证与截点管理
- 4.4 国际运输与目的地提货
- 4.5 交付验收与履约关闭
- 4.6 订单变更与取消
- 5. 计费到收款
- 5.2 应收归集与客户对账
- 5.3 开票收款与核销
- 5.4 信用监控与结算例外
- 6. 采购结算到付款
- 6.2 成本应付与供应商对账
- 6.3 单据付款与核销
- 6.4 结算差异与退款
- 7. 异常到关闭
- 7.1 异常处置与事件关闭
- 7.2 调查取证与索赔赔付
- 7.3 根因改进与效果验证
- 8. 经营管理与决策
- 8.1 治理与经营目标
- 8.2 数据质量与持续预警
- 8.3 多维经营分析
- 8.4 决策执行与复盘
- 九、货代系统建议增加的核心业务对象
- 十、最终推荐的系统业务架构
货代业务系统——多运输方式详细功能规格版
一、系统总体设计原则
你们目前存在三种主要运输方式:
| 运输方式 | 整票模式 | 拼载模式 |
|---|---|---|
| 海运 | FCL 整箱 | LCL 拼箱 |
| 铁运 | FCL 铁路整箱 | LCL 铁路拼箱 |
| 卡航 | FTL 整车 | LTL 拼车 |
系统不建议分别建设“海运系统、铁运系统、卡航系统”。
更适合采用:
统一业务主流程 + 运输方式模板 + 装载模式模板 + 动态作业节点
统一主流程为:
客户 → 询价 → 产品方案 → 报价 → 订单 → 采购资源 → 运输执行 → 应收/应付 → 签收 → 结算 → 关闭
其中订单根据不同业务类型自动加载不同节点。
例如:
海运FCL
客户下单 → 订舱 → 提空箱 → 装箱 → 进港 → 报关 → 装船 → 开航 → 到港 → 清关 → 提柜 → 派送 → 还空箱
海运LCL
客户下单 → 送仓/提货 → 入仓 → 称重量方 → 拼箱 → 报关 → 装船 → 开航 → 到港 → 拆箱 → 清关 → 派送
铁运FCL
客户下单 → 提箱 → 装箱 → 进站 → 报关 → 班列发运 → 口岸换装/换轨 → 在途 → 到站 → 清关 → 提箱 → 派送 → 还箱
铁运LCL
客户下单 → 入仓 → 称重量方 → 集货 → 拼箱 → 进站 → 报关 → 班列发运 → 到站 → 拆箱 → 清关 → 派送
卡航FTL
客户下单 → 车辆安排 → 装车 → 出境报关 → 口岸 → 跨境运输 → 进口清关 → 目的国运输 → 签收
卡航LTL
客户下单 → 提货/送仓 → 入仓 → 称重量方 → 集货拼车 → 装车 → 出境报关 → 跨境运输 → 目的国分拨 → 派送 → 签收
所以系统底层必须区分四个概念:
| 概念 | 示例 |
|---|---|
| Transport Mode 运输方式 | 海运 / 铁运 / 卡航 |
| Load Mode 装载模式 | FCL / LCL / FTL / LTL |
| Service Scope 服务范围 | Door-Door、Door-CY、CY-CY、Warehouse-Door |
| Transport Leg 运输段 | 国内提货、国际干线、目的国运输 |
1. 客户开发到签约
1.1 市场与客户基础登记
1.1.1 目标市场与客户画像
功能描述
建立适合货代业务的客户画像体系,对潜在客户和正式客户进行分类,为销售开发、产品推荐、线路营销和客户经营提供依据。
系统实现
客户画像不能只维护“客户类型”,还需要维护客户实际物流特征。
建议包括:
| 维度 | 示例 |
|---|---|
| 客户类型 | 国内直客、国内同行、海外直客、海外同行 |
| 行业 | 汽配、机械、电商、家具、化工 |
| 主要贸易国家 | 俄罗斯、德国、波兰、美国 |
| 主要运输方式 | 海运、铁运、卡航 |
| 装载模式 | FCL、LCL、FTL、LTL |
| 主营线路 | 上海→Hamburg、西安→莫斯科、义乌→莫斯科 |
| 月均货量 | 20柜、300CBM、10车 |
| 货物属性 | 普货、带电、机械、食品等 |
| 服务需求 | 港到港、门到门、清关、仓储、派送 |
| 客户价值 | A/B/C/D |
| 客户潜力 | 高、中、低 |
系统可以根据历史询价及订单自动形成画像。
例如某客户过去6个月:
铁运占70%,卡航占25%,俄罗斯方向占90%。
系统自动标记:
俄罗斯线路 / 铁运核心客户 / 卡航潜力客户
1.1.2 线索获取、客户基础登记与查重
功能描述
将通过市场推广、展会、转介绍、互联网、销售自主开发等渠道获取的客户统一进入线索池,并防止同一家公司被多名销售重复开发。
系统实现
创建线索时录入:
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英文名称、联系人、电话、邮箱、国家地区、来源、潜在运输需求。
系统进行自动查重:
公司名称查重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重、手机号查重、邮箱域名查重。
发现类似客户时提示:
系统已存在“上海ABC国际贸易有限公司”,负责人:销售王某。
避免销售撞单。
货代特色信息
在线索阶段即可记录:
预计海运柜量、预计铁路柜量、卡航车量、LCL月均CBM、主要线路。
1.1.3 潜客培育与商机识别
功能描述
持续记录客户沟通情况,当客户产生明确运输计划或采购意向时形成正式商机。
系统实现
例如客户表示:
11月份预计有20个40HQ从上海出口德国。
系统创建商机:
运输方式:海运
装载方式:FCL
POL:Shanghai
POD:Hamburg
预计箱量:20×40HQ
预计成交日期:2026-11
预计业务收入:40万元
如果客户说:
每个月大约有80CBM散货从义乌到莫斯科。
则系统识别为:
卡航 + LTL。
商机阶段统一:
需求确认 → 方案设计 → 报价 → 商务谈判 → 待成交 → 赢单/输单
1.2 需求与准入条件
1.2.1 客户需求与询价受理
这是货代系统非常重要的入口。
不能只有一个通用“询价备注”。
系统需要根据运输方式和装载模式动态显示询价字段。
海运FCL询价
核心字段:
起运地、POL、POD、最终目的地、船期要求、箱型、箱量、货物名称、重量、是否危险品、是否需要拖车、报关、清关、派送。
例如:
上海 → Hamburg
2×40HQ
18吨/柜
10月25日前开船。
海运LCL询价
核心字段增加:
件数、包装类型、毛重、体积CBM、单件尺寸、计费吨RT。
例如:
120箱
8.6CBM
2.3吨。
系统自动计算:
W/M计费吨。
铁运FCL
记录:
始发站、目的站、箱型、箱量、班列要求、预计装箱时间、境外目的地。
铁运LCL
增加:
件数、CBM、重量、拼箱仓、预计送仓日期。
卡航FTL
记录:
起运地、目的地、车辆类型、整车数量、货重、装车时间、口岸要求。
卡航LTL
重点记录:
件数、重量、CBM、托盘数量、单件尺寸及是否需要提货。
系统根据:
运输方式 + 装载模式
加载对应询价模板。
1.2.2 客户准入检查
功能描述
在正式承接业务前,对客户是否具备合作资格进行检查。
系统检查:
企业主体是否有效、是否已完成实名认证、是否处于黑名单、是否存在严重逾期、是否涉及制裁或高风险国家、是否允许当前货物类型。
例如:
客户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。
系统发现:
当前产品只支持普通货物。
自动提示:
该货物不符合当前产品承接条件。
1.2.3 信用、账期与额度审批
系统给客户建立:
付款方式、账期、信用额度、币种及额度使用情况。
例如:
账期:月结30天
信用额度:500,000元
当前未收:380,000元
剩余额度:120,000元
新订单预计应收:
180,000元。
系统提示:
预计超信用额度60,000元,需要信用审批。
对于同行客户、长期客户、大客户可以设置不同信用策略。
1.3 方案报价与客户确认
1.3.1 方案设计与成本测算
这是整个系统的核心能力之一。
系统中的“运输方案”建议设计成多个 Transport Leg。
例如:
苏州 → Munich 海运FCL:
| 运输段 | 服务 |
|---|---|
| Leg 1 | 苏州工厂→上海港拖车 |
| Leg 2 | 上海出口报关 |
| Leg 3 | Shanghai→Hamburg海运 |
| Leg 4 | Hamburg进口清关 |
| Leg 5 | Hamburg→Munich卡车派送 |
每个运输段都对应:
供应商、成本、时效、费用项目。
海运FCL成本
例如:
Ocean Freight
THC
DOC
Seal Fee
拖车费
报关费
目的港费用
清关费
派送费。
LCL成本
需要支持:
按CBM、RT、公斤、票计费。
例如:
海运费:
USD 40 / RT。
仓库操作:
RMB 80 / CBM。
报关:
RMB 500 / 票。
卡航FTL
通常可能按:
车 / 趟
报价。
卡航LTL
可能按:
KG、CBM、托盘或者取大计费。
系统必须具备统一计费引擎。
不能把费用全部写成:
“金额”。
费用至少需要:
计费单位 + 数量 + 单价 + 最低收费 + 币种
1.3.2 客户报价编制与审核
报价单支持多个运输方案。
例如客户询:
上海 → 莫斯科。
可以同时返回:
方案A:铁运FCL,18天。
方案B:卡航FTL,12天。
方案C:海运+卡车,35天。
销售可以在一个报价中提供多个方案。
报价显示:
运输方式、线路、时效、班期、服务范围、Free Time、费用明细、报价有效期及特别说明。
系统自动计算:
销售收入、预计成本、预计毛利、毛利率。
按照公司规则控制价格。
例如:
毛利率≥15%:自动通过。
10%-15%:销售经理审批。
<10%:业务总监审批。
1.3.3 报价沟通、修订与客户确认
报价不能覆盖原版本。
系统应保存:
V1、V2、V3……
例如:
V1:USD 2,500。
客户议价后:
V2:USD 2,400。
系统保留完整报价历史。
客户确认后,将:
客户、线路、货物、服务、销售价格、运输方案
直接带入订单。
1.4 合作确认与正式启用
1.4.1 合同或委托评审与确认
支持两种合作模式:
长期框架合同以及单票业务委托。
系统维护:
服务范围、运输责任、价格规则、账期、保险责任、赔偿上限、有效期等。
订单创建时自动读取有效合同。
1.4.2 客户资料完善与正式启用
将潜在客户转为正式客户主数据。
完成:
结算主体、开票主体、账期、额度、联系人、默认币种、销售负责人等资料。
客户状态:
潜在 → 待准入 → 已启用 → 暂停 → 冻结 → 终止
1.4.3 成交交接与转订单
销售成交后不是简单“结束商机”。
系统执行:
商机 → 客户确认报价 → 订单草稿
自动带入:
运输方式、装载模式、服务范围、货物、线路、报价以及特殊要求。
操作人员只补充真正执行所需的数据。
2. 供应商寻源到合作
2.1 资源需求与候选登记
2.1.1 采购需求与资源缺口识别
系统根据业务需要发现资源缺口。
例如:
缺上海→Hamburg海运舱位。
缺西安→莫斯科铁路舱位。
缺义乌→莫斯科LTL卡航资源。
缺德国Hamburg目的港拖车资源。
需求可以来源于:
客户询价、产品建设、订单执行以及供应商退出。
2.1.2 供应商寻源与接洽
根据服务能力寻找供应商。
系统供应商能力应采用多标签设计。
例如:
某供应商拥有:
海运订舱、德国清关、德国拖车。
另一个供应商:
卡航FTL、卡航LTL、俄罗斯清关。
以后询价时系统根据能力自动筛选。
2.1.3 候选供应商登记与查重
记录:
企业信息、服务国家、运输方式、装载模式、优势线路、联系人、资质。
同样通过:
企业名称、税号、银行账户
进行查重。
2.2 评估准入与合作确认
2.2.1 初步询价与能力评估
评估不能只看价格。
例如卡航供应商:
同时记录:
车辆资源、车型、口岸能力、俄罗斯境内运输能力、FTL/LTL能力、时效、保险。
海运供应商则记录:
船东资源、优势航线、舱位稳定性、Free Time以及目的港代理。
2.2.2 供应商尽调与准入
系统建立供应商准入清单:
资质、信用、保险、服务能力、价格能力、历史案例和风险。
审核通过才允许进入正式供应商池。
2.2.3 综合比选与合作谈判
同一个产品可以存在多个供应商。
例如:
上海→Hamburg 40HQ:
A供应商:USD1800,31天。
B供应商:USD1900,27天。
C供应商:USD1750,35天。
系统同时展示:
价格、时效、账期、Free Time、历史准点率、异常率。
2.2.4 合同或合作条款评审与确认
合同中不能只维护一个“合作价格”。
应支持关联:
运输方式、线路、装载模式、费用项目、计费单位、账期及有效期。
2.3 启用与持续评价
2.3.1 供应商资料完善与正式启用
供应商启用后成为可采购资源。
系统控制:
只有“已启用”的供应商才能:
进入产品成本、订单采购及应付费用。
2.3.2 供应商绩效评价与关系维护
自动从订单产生绩效:
报价响应速度、准时率、取消率、异常率、投诉率、索赔率。
还可以分别统计:
海运业务表现、铁路业务表现、卡航业务表现。
避免一个供应商某条线路表现不好影响所有业务判断。
2.3.3 供应商续约、限用与退出
供应商状态:
候选 → 已准入 → 合作中 → 限制使用 → 暂停 → 退出
例如:
某卡航供应商整体可以继续合作,但:
俄罗斯某条线路暂停使用。
因此建议支持:
供应商级限制以及线路级限制。
3. 产品与价格管理
这是你们系统中非常核心的一块。
建议把“产品”理解成:
公司能够标准化销售的一套运输服务方案。
3.1 产品设计与资源成本
3.1.1 产品体系与基础规则设置
建议产品编码至少关联:
运输方式 + 装载模式 + 线路 + 服务范围
例如:
SEA-FCL-SHA-HAM-CYCY
SEA-LCL-SHA-HAM-CFS-CFS
RAIL-FCL-XIAN-MOW
ROAD-FTL-YIWU-MOW
ROAD-LTL-YIWU-MOW
产品基础规则维护:
货物限制、最大重量、最小计费、适用箱型、适用车型、计费单位、默认节点。
3.1.2 产品草稿与服务方案设计
创建产品时系统自动加载对应模板。
海运FCL产品
需要:
POL、POD、船司、航线、箱型、班期、航程、Free Time。
海运LCL产品
增加:
起运仓、目的仓、截仓时间、最低计费、CBM/RT计费规则。
铁运FCL
需要:
始发站、目的站、班列、箱型、班期、运输时效、口岸。
铁运LCL
增加:
集货仓、截仓日、拼箱周期和最小计费重量/体积。
卡航FTL
需要:
起点、目的地、口岸、车辆类型、最大载重、整车时效。
卡航LTL
需要:
集货仓、班期、截货时间、KG/CBM计费规则、目的国分拨区域。
3.1.3 供应资源确认与成本采集
一个产品可以组合多个供应商。
例如海运Door-Door:
国内车队 + 报关行 + 订舱代理 + 德国代理 + 德国车队。
系统维护每一段成本。
形成:
Product Cost Sheet 产品成本表
3.2 定价发布与生命周期
3.2.1 售价、加价及销售规则设置
不同产品允许不同定价方法。
例如:
FCL:
每柜成本 + 每柜固定毛利。
LCL:
每RT成本 + 每RT加价。
FTL:
每车成本 + 每车毛利。
LTL:
每KG/CBM销售价格。
还应支持:
最低收费。
例如:
EUR 80/CBM,最低3CBM。
即:
1CBM也按3CBM计费。
3.2.2 产品与价格审核及可售发布
产品经过:
资源确认 → 成本确认 → 售价确认 → 审批 → 发布。
只有发布产品才能被销售搜索。
3.2.3 资源、成本及产品版本维护
价格不能直接覆盖。
例如:
October Rate V1。
November Rate V2。
历史订单继续使用历史价格。
新订单自动采用当前有效价格。
3.2.4 产品暂停、失效与下架
支持:
正常销售、临时停卖、舱位紧张、价格待确认、已过期、已下架。
例如:
某铁路班列临时暂停。
产品立即变成:
暂停销售
防止销售继续报价。
3.3 标准与非标询报价支持
3.3.1 标准产品查询与内部报价支持
销售输入:
运输方式、装载模式、起点、终点、出货日期以及货量。
例如:
卡航
LTL
义乌→莫斯科
8CBM
1.2吨
系统返回:
产品A:10-12天,¥X/CBM。
产品B:12-15天,¥X/KG。
并自动计算预计总价。
3.3.2 非标询价与方案成本支持
如果标准产品不存在:
自动转非标询价。
例如:
俄罗斯某偏远城市。
系统拆成:
标准卡航干线 + 非标俄罗斯境内派送。
产品部门询价后重新组合运输方案。
4. 订单到交付
这是整个货代系统最重要的业务域。
4.1 订单承接与履约准备
4.1.1 客户订单接收与草稿登记
订单统一采用主订单模型。
核心字段:
订单号、客户、运输方式、装载模式、贸易条款、服务范围、货物、起点、终点、预计时间。
然后根据业务类型加载扩展字段。
FCL订单
增加:
箱型、箱量。
LCL订单
增加:
件数、毛重、体积、包装方式。
FTL订单
增加:
车型、车辆数量、重量。
LTL订单
增加:
件数、托盘、重量、CBM。
4.1.2 承接评审与初步资源核验
系统检查:
客户信用、产品有效性、价格有效期、货物是否可承运、供应商资源以及预计毛利。
例如:
40HQ货重30吨。
产品最大允许:
26吨。
系统自动提示:
超重,不符合产品承运条件。
4.1.3 承接确认与履约计划
订单确认后根据业务类型生成履约节点。
例如海运FCL自动生成:
订舱、提箱、装箱、进港、报关、开航、到港、清关、提柜、派送、还柜。
卡航LTL自动生成:
提货、入仓、称重量方、集货、拼车、发车、口岸、清关、分拨、派送。
4.1.4 订舱、订车及服务采购委托确认
统一建立:
Service Booking / Purchase Booking
不同业务表现不同。
海运:
Booking订舱。
铁路:
班列舱位预订。
卡航FTL:
订车。
卡航LTL:
订舱位/配载空间。
同时还可能采购:
拖车、报关、仓库、清关、末端派送。
一个订单允许存在多个采购委托。
4.1.5 保险需求确认与承保核实
记录:
是否投保、保额、货值、保险费、保险公司及保单。
系统可根据:
货值、货物类型、线路
提示是否建议保险。
4.1.6 作业启动条件确认
系统在实际作业前检查关键条件。
例如:
客户是否确认订单。
预付款是否到账。
订舱是否成功。
报关资料是否齐全。
箱号/车辆是否确定。
未满足必要条件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
4.2 国内实物作业分支
4.2.1 提货或客户送仓安排
支持两种方式:
客户送仓。
上门提货。
系统创建提货任务:
地址、联系人、时间、车辆、供应商。
对于LCL/LTL尤其重要,因为多个客户货物可能进入同一个集货仓。
4.2.2 入仓核验与收货登记
仓库收货记录:
实际件数、重量、CBM、包装状态、唛头。
并与订单申报数据比较。
例如:
客户申报:
8CBM。
仓库实测:
9.6CBM。
系统自动标记:
计费数据发生变化
并通知销售/计费人员。
4.2.3 提货、装车与装箱作业
根据不同模式处理。
FCL:
提空箱 → 客户装箱 → 封箱 → 记录箱号/封号。
FTL:
车辆到厂 → 装车 → 记录车辆/司机。
系统记录:
实际装货时间、箱号、封号、车牌、司机及照片。
4.2.4 仓内处理、打托与拼载作业
这是LCL/LTL的核心功能。
系统需要支持:
多个订单货物 → 一个拼载批次。
例如:
订单A:3CBM。
订单B:8CBM。
订单C:12CBM。
组合成:
Consolidation CONS-001
再装入:
1×40HQ
或者:
1辆卡车。
所以系统必须增加:
拼载批次 Consolidation
这个业务对象。
关系为:
多个客户订单
↓
多个货物批次
↓
一个拼载批次
↓
一个集装箱 / 一辆卡车 / 一个铁路箱。
这是拼箱和拼车系统区别于简单订单系统的关键。
4.2.5 国内运输与口岸交接
管理:
工厂→仓库。
仓库→港口。
仓库→铁路站。
仓库→口岸。
记录:
承运商、车辆、司机、计划到达以及实际到达。
4.2.6 出口申报、查验与放行跟踪
建立统一关务任务。
一个订单可以:
单独报关。
也可能多个拼箱订单分别报关后共同拼载。
记录:
报关单号、报关状态、查验状态以及放行时间。
4.3 单证与截点管理
4.3.1 单证资料收集与审核
建立订单单证中心。
例如:
Invoice、Packing List、报关资料、合同、提单补料、铁路运单资料、CMR等。
不同运输方式配置不同资料清单。
系统显示:
已齐全 / 缺失 / 待审核 / 已审核。
4.3.2 补料提交与截点跟踪
海运尤其需要管理:
SI Cut-off
VGM Cut-off
CY Cut-off
Customs Cut-off。
铁路和卡航也可以统一成:
业务截点 Cut-off
例如:
铁路截仓时间。
卡航截货时间。
系统倒计时提醒:
还有24小时截单。
还有6小时截仓。
避免错过班期。
4.3.3 提单或运单确认、签发与放单
不同运输方式加载不同单据。
海运:
MBL / HBL。
铁路:
铁路运单。
卡航:
CMR或运输单据。
系统管理:
草稿 → 客户确认 → 正式签发 → 放单。
海运进一步支持:
正本提单、电放、Sea Waybill。
4.4 国际运输与目的地提货
4.4.1 国际干线装运与在途跟踪
统一建立:
Transport Leg + Milestone
不同运输方式采用不同节点模板。
海运节点
Booking Confirmed
Container Picked Up
Gate In
Customs Released
Loaded on Vessel
Departed
Transshipment
Arrived
Discharged。
铁运节点
进站
报关放行
装列
发车
口岸到达
换装/换轨
出境
境外在途
到达目的站。
卡航节点
装车完成
出发
到达口岸
出口放行
出境
境外运输
进口清关
目的国在途。
这样客户前端都可以统一显示:
当前节点 + 最新更新时间 + ETA
4.4.2 到达前准备与进口清关跟踪
货物即将到达目的国时:
自动生成到港/到站准备任务。
例如:
提前向客户索取清关资料。
通知海外代理。
确认进口税费。
确认派送地址。
4.4.3 目的地放货与提货条件核验
正式放货前检查:
客户是否满足放货条件。
例如:
运费是否支付。
正本提单是否收回。
电放是否完成。
进口清关是否放行。
如不满足:
系统显示:
Hold 禁止放货。
4.4.4 海外提货与末端运输
FCL:
码头提柜 → 派送。
LCL:
CFS拆箱 → 提货 → 派送。
铁路:
目的站提箱/提货。
卡航:
进口清关后车辆继续运输或目的国重新分拨。
统一形成:
Delivery Task。
4.5 交付验收与履约关闭
4.5.1 海外仓收货、拆托分拣及库存作业
如果目的地进入海外仓:
支持:
入库、拆柜、拆托、分拣、上架、库存。
一个国际运输订单可以拆成多个海外仓库存批次。
4.5.2 海外仓出库订单执行
支持:
整托出库、整箱出库、拆零出库、FBA转运等。
库存货物可以继续产生多个派送订单。
4.5.3 交付预约、派送与凭证回传
记录:
预约号、预约时间、目的地、司机、车辆。
签收后上传:
POD、签收单、照片。
系统将订单状态更新:
Delivered 已交付。
4.5.4 设备归还与凭证核验
这一节点对FCL尤其重要。
例如:
海运集装箱还空箱。
铁路箱还箱。
记录:
还箱地点、还箱时间、设备交接单。
并计算:
Detention是否产生。
4.5.5 履约验收、资料归档与关闭
业务关闭需要满足:
运输完成、签收完成、单证齐全、异常处理完成、应收确认、应付确认。
完成后:
Operational Closed
财务最终结算完成:
Financial Closed
4.6 订单变更与取消
4.6.1 订单变更评估与再次确认
订单变更必须保留版本。
例如:
2×40HQ改成3×40HQ。
海运改铁路。
目的地Hamburg改Rotterdam。
系统自动重新检查:
价格、成本、供应商、时效和毛利。
必要时重新报价。
4.6.2 订单取消与已发生成本处理
订单取消不能直接删除。
系统检查已经发生:
订舱取消费、拖车空驶费、仓储费、报关费等。
确认:
哪些由客户承担,哪些由公司承担。
之后关闭订单。
5. 计费到收款
5.1 结算条件与预收分支
5.1.1 客户结算条件与计费依据确认
订单自动继承:
客户账期、报价、合同、币种及税率。
计费依据应支持:
箱、车、票、CBM、RT、KG、托盘、天。
5.1.2 预收或阶段收款通知
部分客户可以要求:
订舱前付款。
出运前付款。
放货前付款。
系统根据付款条件生成:
阶段收款任务。
5.1.3 预收到账登记与可用金额确认
财务登记预收款后:
系统更新客户可用预收余额。
订单可以使用预收余额抵扣应收。
5.2 应收归集与客户对账
5.2.1 应收费用生成、补录与审核
订单费用来源:
报价自动生成、实际重量体积重新计算、额外服务费用、异常费用。
例如LCL:
申报8CBM。
实际9.6CBM。
系统根据实际数据重新计算:
应收运费。
但不能自动直接覆盖,需要形成:
费用变化待确认。
5.2.2 应收费用确认
费用状态:
草稿 → 待审核 → 已确认 → 已对账 → 已开票 → 已核销。
已确认费用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修改。
调整需使用费用调整单。
5.2.3 账单生成与客户对账
支持:
单票对账。
月度对账。
项目对账。
多个运输方式可以进入同一个客户账单。
5.3 开票收款与核销
5.3.1 开票申请、校验与交付
从已确认账单选择费用开票。
发票关联:
订单、费用、客户以及结算主体。
5.3.2 收款登记与款项认领
银行到账后:
财务登记收款。
如果付款信息无法自动识别客户:
进入“待认领款项”。
销售或财务认领后再核销。
5.3.3 应收核销与预收冲抵
支持:
一笔收款核销多个订单。
多笔收款核销一个账单。
预收款冲应收。
5.4 信用监控与结算例外
5.4.1 信用额度与交易条件监控
信用额度占用建议根据:
已确认未收应收 + 在途订单预计应收
计算。
而不是只看已经开票金额。
这样才能更早发现风险。
5.4.2 到期提醒与逾期催收
系统形成:
应收账龄。
并根据:
销售、客户、公司主体
形成催收任务。
5.4.3 应收差异、退款与坏账处理
通过:
费用调整、退款、坏账审批
处理差异。
禁止财务人员直接修改历史订单金额。
6. 采购结算到付款
6.1 采购依据与预付分支
6.1.1 采购委托与结算条件记录
采购不能只关联供应商。
必须关联:
订单、运输段、供应商、采购服务及费用依据。
例如:
ORD001
国际海运段
供应商A
40HQ×2
USD1800/柜。
6.1.2 预付款申请、审批与执行
例如:
铁路舱位需要提前付款。
船公司要求预付。
卡航供应商要求发车前支付50%。
系统支持:
预付申请 → 审批 → 付款 → 预付余额。
6.2 成本应付与供应商对账
6.2.1 服务发生与履约凭证核验
成本确认前检查:
服务是否真实发生。
例如:
拖车是否完成。
仓库是否完成入库。
卡航是否发车。
海运是否开航。
降低虚假应付风险。
6.2.2 成本归集与按规则暂估
如果实际账单未到:
根据采购价或者历史成本暂估。
订单利润同时显示:
预计毛利
和:
实际毛利
这是货代系统非常重要的功能。
6.2.3 应付费用审核与确认
供应商应付状态:
草稿 → 待审核 → 已确认 → 已对账 → 待付款 → 已付款。
6.2.4 供应商对账与差异核实
例如某车队月度100票业务:
系统自动汇总。
发现供应商账单比系统多:
等待费2,000元。
产生:
对账差异
业务人员确认是否真实发生。
6.3 单据付款与核销
6.3.1 发票或结算单据接收与校验
校验:
发票主体、金额、税率及对应订单。
国外供应商没有中国发票时:
允许使用国外Invoice等结算凭证。
6.3.2 付款申请与审批
自动带出:
供应商、账期、到期金额、发票、订单、费用。
避免人工重复填表。
6.3.3 付款执行、应付核销与预付冲抵
付款完成后:
核销AP。
如果之前预付:
自动冲减预付余额。
6.4 结算差异与退款
6.4.1 应付争议、调整与供应商退款
处理:
多收费、重复收费、取消费争议、价格不一致、供应商退款。
所有调整均保留原记录。
7. 异常到关闭
异常中心应与订单节点高度结合。
7.1 异常处置与事件关闭
7.1.1 异常或客诉识别与登记
系统既支持人工登记,也支持自动产生异常。
例如:
海运:
甩柜、延船、查验、Detention。
铁路:
班列延误、口岸拥堵、换装延迟。
卡航:
车辆故障、口岸堵塞、司机异常。
LCL/LTL:
少货、多货、破损、错装、漏装。
7.1.2 影响评估、分级与处理负责人分派
系统根据:
客户等级、延误时间、预计损失、货值
自动建议异常等级。
例如:
P1 / P2 / P3 / P4。
7.1.3 紧急处置与相关方通知
重大异常自动通知:
操作负责人、销售、客服、主管。
可以生成:
客户通知模板。
7.1.4 协同处置与进度跟踪
一个异常允许拆多个任务。
例如:
海运甩柜:
产品重新订舱。
操作协调新船期。
销售通知客户。
财务确认是否增加费用。
7.1.5 处理结果验收与事件关闭
关闭前检查:
解决方案完成、客户已通知、费用已确认、相关任务已完成。
7.2 调查取证与索赔赔付
7.2.1 证据保全、原因调查与责任认定
附件支持:
照片、POD、邮件、运输单据、仓库记录。
责任对象:
内部部门、员工、供应商、客户、不可抗力。
7.2.2 保险报案与责任方索赔跟踪
如果投保:
直接从异常转保险理赔。
如果供应商责任:
建立供应商索赔。
7.2.3 客户赔付、追偿及结算处理
例如:
赔客户10,000元。
供应商最终承担8,000元。
公司承担2,000元。
系统分别形成:
客户赔付和供应商追偿。
最终准确影响订单利润。
7.3 根因改进与效果验证
7.3.1 根因分析与改进措施制定
系统要求重大异常填写:
直接原因、根本原因及改进措施。
例如:
LCL货物漏装。
直接原因:
仓库装柜遗漏。
根因:
拼载清单没有扫描复核。
改进措施:
装柜时必须逐票扫码确认。
7.3.2 改进实施、效果验证与任务关闭
改进不是填写一段说明就结束。
系统生成:
责任人、完成时间、验证人。
验证完成后才真正关闭改善事项。
8. 经营管理与决策
8.1 治理与经营目标
8.1.1 主数据与指标口径治理
需要统一管理:
客户、供应商、港口、铁路站、口岸、仓库、城市、国家、船公司、箱型、车型、费用项、币种、运输方式、装载模式。
特别建议建立统一地点 Location 模型。
因为你们同时存在:
港口、铁路站、仓库、城市、口岸。
不要分别用大量文本字段。
统一形成:
Location Master
例如:
Hamburg Port
Hamburg City
Hamburg CFS
分别作为独立地点。
8.1.2 经营目标与预算制定
预算支持按:
公司、部门、销售、运输方式、产品、线路。
例如:
2027年目标:
海运FCL 3,000TEU。
海运LCL 20,000CBM。
铁路FCL 1,500柜。
卡航FTL 2,000车。
卡航LTL 15,000CBM。
8.2 数据质量与持续预警
8.2.1 业务数据采集与质量检查
系统自动检查:
订单是否缺箱号。
FCL是否缺柜号。
海运是否缺船名航次。
LCL是否缺实际CBM。
卡航是否缺车辆信息。
应收是否缺结算对象。
避免垃圾数据进入BI。
8.2.2 滚动预测与经营偏差预警
结合:
商机 + 已报价 + 在手订单 + 历史数据
预测未来货量。
例如:
11月份预计俄罗斯方向:
铁路FCL 320柜。
现有舱位:
250柜。
系统提示:
预计缺口70柜。
8.3 多维经营分析
8.3.1 客户经营分析
客户维度展示:
询价数、成交率、订单数、TEU、CBM、车数、收入、毛利、应收以及异常。
这样不同业务可以同时分析。
8.3.2 产品与线路经营分析
线路不仅分析收入。
还要分析:
询价量、成交率、货量、采购成本、毛利率、运输时效和异常率。
例如:
义乌→莫斯科卡航LTL
可能:
销售额高,但毛利低且异常多。
系统可以判断是否值得继续重点推广。
8.3.3 供应商绩效汇总分析
按照:
供应商 + 线路 + 服务类型
分析。
例如同一家供应商:
俄罗斯卡航很好。
欧洲卡航很差。
因此不能只给供应商一个总分。
8.3.4 履约与服务质量分析
统一采用:
计划时间 vs 实际时间
计算。
例如:
准时提货率。
准时开航率。
铁路准时发车率。
卡航准时到口岸率。
准时签收率。
8.3.5 收入、成本、毛利与现金流分析
支持按:
海运/铁运/卡航。
FCL/LCL/FTL/LTL。
客户。
线路。
销售。
公司。
产品。
分别统计:
收入、成本、毛利、毛利率。
8.4 决策执行与复盘
8.4.1 经营决策与行动分派
管理层从报表发现问题后可以直接生成任务。
例如:
上海-Hamburg FCL毛利率连续3个月下降。
创建:
“重新谈判海运采购价格”。
负责人:
采购经理。
完成时间:
10月31日。
8.4.2 效果复盘与计划调整
任务完成后继续跟踪指标。
例如供应商重新议价后:
平均成本:
USD1900 → USD1750。
系统显示:
毛利率:
12% → 17%。
形成真正的:
数据发现问题 → 决策 → 执行 → 再验证
闭环。
九、货代系统建议增加的核心业务对象
为了真正支持你们的多业务场景,系统底层建议至少存在以下核心对象。
| 业务对象 | 作用 |
|---|---|
| Customer | 客户 |
| Lead | 线索 |
| Opportunity | 商机 |
| RFQ | 客户询价 |
| Product | 标准运输产品 |
| Rate | 运价/成本 |
| Quotation | 客户报价 |
| Order | 客户订单 |
| Shipment | 一次实际运输 |
| Transport Leg | 运输段 |
| Cargo | 货物 |
| Container | 集装箱 |
| Vehicle | 车辆 |
| Consolidation | 拼箱/拼车批次 |
| Booking | 订舱/订车 |
| Milestone | 运输节点 |
| Document | 单证 |
| Supplier | 供应商 |
| Purchase Order | 采购委托 |
| AR | 应收 |
| AP | 应付 |
| Statement | 对账单 |
| Receipt | 收款 |
| Payment | 付款 |
| Exception | 异常 |
| Claim | 索赔 |
其中尤其重要的是:
Order ≠ Shipment ≠ Consolidation。
例如海运LCL:
客户A订单
客户B订单
客户C订单
↓
进入同一个 Consolidation 拼箱批次
↓
装进一个40HQ
↓
形成一次国际 Shipment。
卡航LTL同理:
多个客户订单
↓
拼车批次
↓
一辆跨境卡车。
这个模型如果一开始没有设计好,后面做拼箱、拼车业务时会非常痛苦。
十、最终推荐的系统业务架构
从用户操作角度,系统建议最终形成:
| 系统模块 | 主要能力 |
|---|---|
| 工作台 | 待办、预警、今日业务 |
| CRM | 线索、客户、商机、跟进 |
| 询报价 | RFQ、方案、报价、审批 |
| 产品中心 | 海运/铁路/卡航产品 |
| 运价中心 | FCL/LCL/FTL/LTL价格 |
| 订单中心 | 客户订单 |
| 拼载中心 | 拼箱、拼车、集货 |
| 运输执行 | 提货、仓储、报关、干线、清关、派送 |
| 节点跟踪 | Shipment与Milestone |
| 单证中心 | 提单、运单、报关及业务单证 |
| 供应商中心 | 寻源、准入、合同、绩效 |
| 费用中心 | 应收、应付、利润 |
| 结算中心 | 对账、发票、收付款、核销 |
| 异常中心 | 异常、客诉、索赔 |
| BI经营中心 | 客户、线路、产品、供应商、利润分析 |
| 基础资料 | 地点、港口、站点、箱型、车型、费用项 |
| 系统配置 | 权限、审批流、节点模板、计费规则 |
整个系统最关键的三个技术/产品设计思想是:
第一,统一主订单。
海运、铁路、卡航共用 Order 主模型,差异信息通过业务扩展模型处理,而不是建立三张完全不同的订单表。
第二,节点模板化。
根据“运输方式 + 装载模式 + 服务范围”自动产生履约节点。例如 SEA+FCL+Door-Door 和 ROAD+LTL+Door-Door 使用完全不同的节点模板。
第三,引入拼载批次。
FCL/FTL通常是“一票订单对应一个或多个柜/车”;而LCL/LTL本质是“多票订单 → 拼载批次 → 柜/车 → 国际运输”。因此 Consolidation 应成为独立的核心业务对象,而不能只在订单里增加一个“是否拼箱”的字段。
这三个基础模型设计正确以后,你们的 海运FCL/LCL、铁路FCL/LCL、卡航FTL/LTL 就可以在一套系统里统一管理,同时又保留每种业务自己的专业操作流程。